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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3月10日 17时26分
各中小学及职业院校:
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情趣健康发展、建立和谐校园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谋划,以多种形式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学生得到了全面发展。
自2004年全面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以来,各地的校园文化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出现了百花齐放、特色与成效共存的良好局面。至今五年时间已经过去了,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一个总结,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领与辐射其它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有鉴于此,特开展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推广好的做法与好的经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期望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起到强有力的助推作用,相关说明如下: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记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名额分配情况(中小学及职业院校共计10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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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所 |
上海6所 |
天津4所 |
重庆3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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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3所 |
吉林3所 |
辽宁4所 |
山西3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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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所 |
河南3所 |
江苏4所 |
安徽4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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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5所 |
江西3所 |
湖南4所 |
湖北3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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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所 |
河北5所 |
福建5所 |
陕西4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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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5所 |
贵州3所 |
云南3所 |
宁、藏、新、甘、青海、海南共8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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